元熙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综合
      文化
      中心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anzznf.cn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邻居在楼道加装围栏 法院终审判令拆除

    分享到:
      来源:元熙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5-12 01:19:52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家里实在太小,邻居楼道杂物实在太多,加装怎么办?围栏在居住面积紧张的困境下,个别住户打起了楼道的法院主意。然而,终审这些小聪明可能会引发邻里的判令大困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拆除业主擅自在公共楼道加建铁门,邻居楼道相邻业主起诉要求其予以拆除。加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围栏判令应拆除擅自在公共楼道加建的法院铁门。

      ●案情回顾

      严某系北京市某小区1206号房屋的终审所有权人。万某系该小区1207号房屋的判令所有权人,齐某系该房屋的拆除居住使用人。严某与万某、邻居楼道齐某系邻居关系。严某厨房窗户面向楼道,正对楼道窗户,与万某房门斜对,厨房窗户、楼道窗户和万某房门之间形成公共楼道区域。

      严某曾起诉1207号房屋原房主秦某,要求拆除秦某私自占用楼道公用面积的铁围栏和遮挡严某厨房窗户采光、通风的物品,恢复楼道原样。法院判决秦某将其安装在楼道内的铁围栏防盗门和其封堵在严某厨房窗外的物品移除。严某称上述判决生效后,秦某于2014年搬走,1207号房屋一直没有人居住,故没有执行。

      后齐某入住1207号房,装修房屋时将秦某安装在公共楼道的防盗门更换,继续将此区域封闭,进行自用。万某和齐某未能举证证明其更换安装铁门已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严某的同意。严某认为该铁门导致楼道采光、气流调节受影响,并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对其使用厨房窗户和楼道窗户以及正常居住生活造成不便,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拆除。

      一审法院判决万某、齐某将其安装在公共楼道内的铁门拆除。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所涉楼道为公共区域,万某、齐某无权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及邻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安装防盗门、将本属公共所有的区域封闭自用,其行为将对严某家的通风及严某使用厨房窗户和楼道窗户造成不便。并且,在严某诉原房主秦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生效判决已判令秦某拆除其安装在楼道内的铁围栏防盗门,现万某、齐某将原房主在公共楼道安装的防盗门更换,继续将此区域封闭,于法无据,故一审法院支持严某要求拆除涉案铁门的诉请并无不当。万某、齐某关于其对1207号房屋门前的区域享有专有权的主张,缺乏依据。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审法院判令万某、齐某拆除涉案铁门的判决结果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赵小军表示,本案涉及业主私自在楼道内加建的问题。部分业主认为自己对自家房屋附近的楼道区域享有专有权利,可自行进行处置,故通过加建防盗门、堆放杂物等方式将楼道区域占为己有。此问题在物业管理不善的小区中较为普遍,且易引发邻里关系矛盾。

      依据《物权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该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还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的住宅属于其专有部分,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除住宅之外的其他建筑物内的部分应属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进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区域的使用。本案中,虽然万某、齐某的房屋靠近楼道窗户,位于楼道尽头,故相较于其他业主,对于其房屋门前的楼道区域利用较多,但这并不能改变该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性质,其二人无权将该区域占为私有。并且,万某及齐某加建的铁门可能影响严某使用厨房窗户,对严某使用自家房屋造成妨碍。据此,法院判决万某及齐某应拆除涉案防盗门。

      楼道应属业主共有,业主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得私自加建防盗门或堆放杂物。广大业主应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自身行为,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责任编辑:24
    上一篇:护航新学期食品安全!上海市场监管局联合教委、公安开展专项检查
    下一篇:吉林省加强防疫物资监管 严打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相关文章

    • 严控高风险!上海加强夏秋季食品经营安全监管
    • 西藏加速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 西藏加速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 非法转让小客车配置指标 法院判决协议无效
    • 西藏加速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 给公筷公勺立规矩 陕西发布《餐饮业分餐制实施指南》
    • 西藏加速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友情链接:

    • 浙江省消保委发布禁塑令调查体验评价报告 替代产品接受程度有待提高
    • 蚌埠五河:一水两用一地多收 稻虾共作蹚出致富路
    • 跟团游“泡汤”赔偿遭拒 法院调解促退款
    • 二手车行隐瞒实际里程数 被判“退一赔三”
    • 单反相机“超卖”无法供货 消费者索赔获支持
    • 付“现金”返“摩豆” “摩捷出行”被指强制消费
    • 安徽界首:朵朵“致富伞”撑起农民增收“钱袋子”
    • 腾讯视频改进并支持选集解锁 上海市消保委喊话优酷、爱奇艺等平台跟进
    • 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丰收
    • 乘客被自己车轧致死算不算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
    • “坚果”投影机虚标参数 “深圳火乐”终审被判三倍赔偿
    • 防汛救灾 坚守一线 河南市场监管部门在行动
    • 安徽界首:朵朵“致富伞”撑起农民增收“钱袋子”
    • 湖北:餐饮消费、美容美发、直播带货成上半年投诉热点
    • 免费安装做诱饵 兜售滤芯骗老人 当心“佳溢诺”净水器促销陷阱
    • 婚纱租赁霸王条款涉嫌侵权 福州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起诉成功维权
    • 辽宁首张“先证后核”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
    • 汽车等四类产品售后服务暗访: 多数商家“三包”规定落实不到位
    • 森林碳汇授信贷款落户宁国
    • 2020年度国际质量创新大赛(中国区)颁奖会在京召开
    • 市场监管总局党校召开第四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座谈会
    • 免费安装做诱饵 兜售滤芯骗老人 当心“佳溢诺”净水器促销陷阱
    • 海外代购食品无中文标签 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 浙江省消保委发布禁塑令调查体验评价报告 替代产品接受程度有待提高
    • 报道追踪:“君豪义乌小商品城”被业主起诉 冠名未经授权再遭投诉
    • 跟团游“泡汤”赔偿遭拒 法院调解促退款
    • 最高相差100元!5大视频平台会员价格对比:苹果手机充值更贵
    • 安徽界首:朵朵“致富伞”撑起农民增收“钱袋子”
    • 要保存数据,还是要保修?微软平板电脑主板损坏消费者面临两难选择
    • 山东省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启动
    • 开发商8年前代收初装费 天然气为何至今未开通
    • 安徽界首:朵朵“致富伞”撑起农民增收“钱袋子”
    • 海外代购食品无中文标签 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 30万互助金变为1.1万元 网络互助产品如何定性?
    • 农资到家 农机到位 农技到田
    • 江苏淮安消保委开展口腔医院消费调查 六成消费者认为收费不透明
    • 第四届进博会进入100天倒计时 特殊食品继续实行“6+180+365”措施
    • 深圳市消委会投诉分析发现:培训机构仍是投诉热点
    • 第四届进博会进入100天倒计时 特殊食品继续实行“6+180+365”措施
    • 要保存数据,还是要保修?微软平板电脑主板损坏消费者面临两难选择
    • 搞“奥数式”售楼营销 福州悦珑湾被劝谕
    • 四川省消委会:“寄居蟹”护单模式违约 已介入调查
    • 市场监管总局党校召开第四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座谈会
    • 福建省消委会测评20款耳机 6款音质感受获5星评价
    • 跟团游“泡汤”赔偿遭拒 法院调解促退款
    • 单反相机“超卖”无法供货 消费者索赔获支持
    • 郎朗代言的小叶子智能陪练APP引来众多投诉
    • 辽宁首张“先证后核”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
    • 婚纱租赁霸王条款涉嫌侵权 福州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起诉成功维权
    • 郎朗代言的小叶子智能陪练APP引来众多投诉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 Powered by 元熙有限公司   sitemap

    0.1093s , 9181.5625 kb